关于2013届毕业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17

各学院:

根据安庆师范学院员工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定于下周开展2013届毕业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学年内(2012年9月1日-至今)符合文件要求的发票均为有效报销发票。

二、请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填写老员工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班级汇总表;其中意外伤害的,还需填写意外伤害审核表(门诊)。并携带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员工证、病历,按照相应要求办理报销手续。个人报销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表格可到校医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四、2013届毕业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老员工 班级汇总(专人负责) 校医院审核 财务处领款

五、审核、领款时间及地点:

(一)菱湖校区

审核时间:6月19日(上午8:00—10:00)

审核地点:菱湖校区医院办公室

领款时间:6月19(下午2:30—4:30)

领款地点:菱湖校区财务处

(二)龙山校区

审核时间:6月20日(上午8:00—11:30)

审核地点:龙山校区会议室(医院三楼)

领款时间:6月21(上午8:00—11:30)

领款地点:龙山校区财务处

六、领款时请携带经审核后签字的班级汇总表及领款人的员工证。

请务必通知到每位2013届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校医院

2013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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