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精神,现将公司2014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每学院限报1个。
2.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每学院限报1个。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开放课程
包括资源共享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程。
每学院限报1门,学院自主选择申报课程类型。
4.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不设限额,各学院自主申报, 需先审核排序。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5.教学研究项目。
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每学院和相关单位限报4项。需先审核排序。
6.教坛新秀
每学院限报1名。
7.教学名师
每学院限报1名。
8.教学团队
每学院限报1个。
9.名师(大师)工作室
不设限额,各学院自主申报,需先审核排序。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0.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每学院限报1个。学院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
1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每学院限报1个。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2.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包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每学院限报1个。
二、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详细申报内容和条件见省厅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请各学院将相关项目汇总表纸质版(需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北410),并将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压包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iaoyanke@aqtc.edu.cn。文件命名为:××学院2014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