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保卫处“关于做好秋冬季节校园防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1-01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秋冬季节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公司今年秋冬季节校园防火工作,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校园防火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把秋冬季节防火工作列入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管理严格、措施得力,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进行责任追究。

二、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立即集中开展一次秋冬季节校园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检查工作要覆盖到学校的方方面面,做到逐栋清查,逐事排查,逐人落实,不存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员工、后勤、保卫等部门要会同各学院对员工宿舍电器使用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影响安全的大功率电器和不合格电器进行收缴,对私拉乱接电线现象进行整改。保卫处要及时检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对校内重点防火部位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对各单位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对老化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改造,确保用电安全。

三、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用电、用火安全

确保防火工作取得成效,管理是关键。各单位要把日常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的管理,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现场。二是严格用电、用气管理,对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电气设备,要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教学、办公区域特别是红楼、敬敷书院等区域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三是加强员工日常行为管理,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员工宿舍“六个严禁”要求。各学院要严禁员工携带烟花、爆竹等物品进校燃放,严禁员工在校园内随地乱烧废纸、旧书、树叶等易燃物品,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蜡烛、酒精炉、电炉、电饭锅等物品。对员工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后勤部门要加强检查并及时进行收缴

四、加强山林防火,保证鹅公山森林安全

秋冬季节,鹅公山枯枝落叶、杂草等易燃物遍布山上,防火形势严峻。各单位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要提醒师生勿在校园使用明火烧荒、垦荒,勿将火种带到鹅公山及校外防火林区,以免引起山火、林火。后勤部门、保卫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庆师范学院森林植被防火责任制》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鹅公山森林防火责任。

五、重视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校报、宣传栏、会议、讲座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防火意识,提高师生必要的防火、灭火和逃生技能。要提醒员工不得用大功率电器或不合格电器烧水、取暖、做饭,提醒员工不得在校内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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